王老吉就其它4条“改名”广告提起上诉 弥补品牌损失

26.12.2013  16:43

  继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凉茶了”两句广告语被判虚假宣传后,12月25日,王老吉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就“被改名案”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继续依法维权。

  针对广告语再次上诉

  据了解,在改名案中,王老吉方提出的加多宝涉案虚假广告共有六条,在一审中,法院只对其中两条广告的虚假宣传行为予以认定。王老吉方认为,与加多宝铺天盖地的虚假广告对王老吉产生的伤害相比,判决书对于虚假广告语的认定不够全面,因此王老吉将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王老吉的诉讼请求之一便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其它四条广告语,“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遥遥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改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不再使用过往17年沿用的商标,现更换为加多宝凉茶”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

  追加新的道歉平台

  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被改名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更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料;加多宝公司赔偿原告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并支付广药集团合理的维权费用81万元;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对此判决,王老吉方认为,法院只判定加多宝在广州日报、人民网道歉,显然无法消除加多宝长期连续的虚假宣传对王老吉商誉造成的损害。将请求人民法院追加《羊城晚报》显著位置、《南方都市报》显著位置、新浪网首页、腾讯网首页、搜狐网首页为公开道歉平台,内容由法院审定。

  在发布会上,王老吉并没有提及赔偿费用方面的新要求。王老吉代理律师温旭也表示,一审仅仅判赔1081万,远远无法弥补王老吉的经济损失,加多宝公司通过长期虚假宣传非法转移王老吉无形资产,给王老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超过30亿,但实际上,王老吉品牌因为加多宝“更名广告”而遭受的损害,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和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