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为党员干部敲响端午“廉洁警钟”

17.06.2015  10:15
      端午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度过一个健康、廉洁、文明的节日,防止“节日病”的发生,省环保厅党组于近日下发《关于2015年端午节期间严肃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要求全厅党员干部廉洁过“端午”。
      《通知》指出,各处室、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可能会出现抬头的实际,通过召开会议、板报标语、短信提示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始终紧绷纪律之弦,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通知》要求,厅直系统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九严禁”: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处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省环保厅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关饭局的规定》中明确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借用公车;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实物。
      《通知》强调,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注重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节日期间执纪监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通知中明确禁止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