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环保局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

17.12.2013  17:05
  近日,为推进油气污染防治,减少油气污染物排放,新余市环保局启动了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全市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要确保油气稳定达标排放,新建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购置的油罐车必须配备油气回收设施并符合三项强制性排放标准规定。
  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储油库、加油站,环保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抄告有关务部门将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油罐车,由发证机关撤销其运输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