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环保局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四项改革工作

07.05.2014  20:46
  为贯彻落实新余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的意见》,新余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对涉及环保部门的四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及各职能科室及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改革创新任务,制定了细致、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具体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奖惩办法等。
  一是抓好合同环境服务改革。鼓励企业和各级政府采取减排量采购、投资建设采购、托管运营采购等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将污染治理工作交由专业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有利于环保服务业发展的市场机制和监管机制,创新和完善服务模式与内容,控制服务成本,规范服务合同内容,解决试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推进生态重点保护区制度改革。科学划定新余市重点保护和限制开发建设区域,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结合实际探索制定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社会经济政策,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重点抓好“五山”生态保护工作,全面取缔“五山”保护区内的非法生产企业。三是推进环境审批备案制度改革。通过实行环评备案制,减轻企业办理审批手续的负担,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把该管的管好,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四是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各项机制,试点运用保险工具解决环境污染损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