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环境保护不力 江西地方政府主官将被约谈

02.05.2015  09:09

  4月30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加强环境监管力度,该厅将约谈区域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主官,如约谈后,区域环境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将建议有关部门予以问责。

  据介绍,地方政府环保责任履行不到位是当前环境问题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新环保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国办[2014]56号文件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说,今后将加强“约谈地方政府”的力度,把它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此外,还将约谈存在突出环保问题的企业负责人,对违反环保法规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记者张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