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4.09.2018  19:16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8日至5月7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开展了巡视。2018年5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省环境保护厅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江西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从政治上谋划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省委巡视组对省环保厅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省环保厅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我们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整体把脉”;是对厅党组和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环保系统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洗礼”。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一针见血、直中要害、令人警醒,提出的整改要求符合实际、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厅党组诚恳认领、照单全收、深刻剖析,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找对策、抓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厅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对厅党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素养、政治品格的重要考验,深化认识、严肃对待,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巡视整改过程中,我们反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深入学习刘奇同志在全省作风建设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会上的讲话和做好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学习赵爱明同志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深刻把握巡视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的内在要求,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坚决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夯实主体责任抓整改。厅党组带头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边积极配合做好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一边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将巡视整改作为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加强作风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5月31日,厅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迅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立即处置,及时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13名精干人员组成综合组和督查组,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整改工作。陈小平同志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2个月内6次主持召开党组会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多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做到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主动督促。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不管是否是发生在其任内,陈小平同志都坚持不推诿、不回避、不敷衍,无条件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整改。其他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主动认领和整改自身问题的同时,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工作。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形成了全厅上下共抓巡视整改的强大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巡视整改始终奔着问题去,对巡视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深刻反思、坚决整改,每一个问题线索都查清查实、严肃处理,绝不藏着掖着、绝不推诿扯皮、绝不强调客观,绝不左顾右盼,绝不隐瞒护短。配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期间,时间紧、任务重,6月26日下午至6月27日上午,我厅在本轮被巡视单位中第一个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认领和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病根,共查摆问题100条,提出相互批评意见30条,做到“红脸出汗有辣味”,并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省委巡视办、省委第八巡视组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对口处室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并进行了肯定。针对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13个问题,厅党组在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细化了93项具体整改措施,做到问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同时,将省委办公厅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和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检查反馈指出的问题纳入巡视整改同步推进、同步整改、同步落实。

(四)强化工作机制抓整改。为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防止“交卷放假”、“过关收场”心态,厅党组建立并实行了挂图作战、三色预警、对账销号等措施,确保整改措施全程留痕、落在实处。坚持“每天报进度、三天一督查、五天一简报、半月一小结、一月一报告”,2个月来,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6次,专项督查9次,起草各类简报、报告10余个。驻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履行监督责任,精准对焦巡视整改重点问题全程跟踪督导,先后召开3次督导推进会。为确保整改时效,要求2个月内整改完成比率不低于85%,制作并在显著位置张挂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对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整改进展的黄色警告,连续两次黄色警告或者工作推进不力的红色警告,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各责任部门如实填写《巡视整改销号表》,经部门负责人、厅分管领导签字背书后报厅巡视整改办,厅巡视整改办集体研究后向党组提出是否销号的建议,确保巡视整改按时保质保量扎实推进。

(五)注重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系统谋划,既紧盯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又注重从思想、制度和实践层面解决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举一反三、以点促面,加快健全各项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个月来厅机关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已出台有关规章制度14项,下一步还将出台9项制度。针对巡视反馈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不够深入问题,及时组织起草了我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办法、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鄱阳湖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制度。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及时调整了机关党支部设置,开展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主题党日、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等活动。针对巡视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在全机关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坚持“十比十看十查”,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等问题,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推动巡视整改形成常态、取得实效。

二、坚持政治标准,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省委巡视组共反馈5大类13个问题,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分解为26个具体项目,提出了93项具体措施。经过2个月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截至8月1日,已基本完成了81项,完成比率87.1%。其中31项在6月30日前完成,50项在7月31日前完成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另外12项,其中1项计划在8月31日前完成,1项计划在10月31日前完成,8项计划在12月31日前完成,2项计划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省委巡视组向驻厅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4件,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了基础性的初核工作。截至8月1日,暂无立案、党纪政纪处理、组织处理等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还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不够深入问题。一是5月18日至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我们立即以厅党组扩大会、支部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5月3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二是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为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了顶层设计。三是划定并公布了生态保护红线,我省划定面积4687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8.06%。四是积极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大调研,调研成果“江西省环境质量状况及提升路径”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五是坚持落实新闻发布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顺利举办了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建设并完善了省、市、县三级微信、微博矩阵,营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浓厚氛围。六是7月26-27日,举办全省县级环保局长培训班,再次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厅领导和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作辅导报告,激发全省环保干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信念。

(2)针对落实中央改革要求不够快问题。一是积极推进环保系统垂直管理改革,结合国家机构改革同步推进垂改工作,省级层面正积极筹备设立区域环境监察机构和环境监测机构上收有关事宜,各设区市积极修改完善本辖区垂改实施方案。二是稳妥推进国家机构改革,我省在赣江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执法机构试点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方案。三是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动下,加强与有关省直部门和地方的沟通协调,新组建成立了赣江新区环保局,为厅正处级直属机构。

(3)针对2016年度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不够主动问题。一是针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通知》、《关于请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的函》等文件,对整改工作进展滞后的设区市下发了督办单,并进行现场督办,督促各地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现场复查复核,并如实上报国家环保督察办。二是积极配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对我省开展“回头看”,成立了升级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小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省环境信访件2536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2337家,立案处罚545起,罚款5628万元,立案侦察48件,拘留50人,约谈91人,问责211人。三是认真梳理中央督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下发到各设区市和有关省直部门,同时,举一反三,对照问题清单排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边督边改,完善并落实好整改方案。

2.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全面”问题

(4)针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治理不力问题。一是成立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出台《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岸线综合整治、生态保护和修复等7个方面重点工作。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鄱阳湖生态经济区1961家未配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化养殖场全部关停整改到位。完成鄱阳湖周边14个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构筑生态保护屏障,鄱阳湖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686.36平方公里,占鄱阳湖区总面积73.32%。二是建立并实行了加密监测制度,针对消灭劣V类水重点断面,除每月开展正常例行监测外,每月中下旬加密监测一次,今年5月-7月的例行监测显示,全省没有断面水质为劣V类。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制度的函》,建立并实行对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进行每月通报制度,致力让江西的水更清。

(5)针对源头防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加快我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工作,统筹全省各地产业结构布局,严防新增低效低端产能,预计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线路板项目审批原则,对全省89个已审批线路板项目组织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对“未按规定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未批先建”等问题,严肃查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重点重金属排放项目的总量来源确定工作,对不能按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来源的涉重项目一律予以否决。四是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每月调度,目前全省已建成危废处置项目4个,在建或拟建15个。五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执行的,移交环境执法部门查处。今年已移交了4家企业的相关问题线索。

3.关于“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要求不够积极主动”问题

(6)针对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强问题。一是注重创新工作方法,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针对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细化了《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分工,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推行烟花爆竹禁燃和秸秆禁烧,按月通报各地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依法依规采取应对措施。二是强化环境科研,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工作,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已完成与南昌航空航天大学的战略合作协议初稿;联合省科技厅更新我省环保实用技术目录,已完成《环保实用技术目录准入要求》初稿。

(7)针对工作格局创新不够问题。一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环保垂改工作。二是加强与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共同解决重大问题。今年5月份,联合有关单位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出动人员223人,覆盖5个设区市25个县(市、区)。对其他县(市、区)要求按规定先自查,再进行抽查。三是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环境执法三级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全省环境案源信息共享、异地交叉执法、督查督办等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二)关于“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

4.关于“党组织建设不够健全”问题

(8)针对党务工作力量薄弱问题。一是拟配强厅直机关纪委副书记;二是环科院、监测站两个基层党委配备党委副书记,同时,加强党务机构设置,选优配强党务工作者。待机构改革到位后,逐步整改落实到位。

(9)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不平衡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书要求,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今年发展3名党员计划工作。二是对5个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

(10)针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优化了厅机关党组织设置,将原来几个处室合并设置党支部改为原则上按处室为单位设置党支部,处室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层层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压实党建工作责任。6月28日,召开了厅直系统党建工作会议,狠抓“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三是组织开展了“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尽心尽责保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为厅党组献一策”“学典型·读红书·践初心”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四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厅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交流学习心得,并上党课。五是全面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并就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厅直机关党建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印发通报,要求各支部对照查摆,限期整改落实。

5.关于“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差距”问题

(11)针对存在选人用人失察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年终考核机制,研究制定了《厅直系统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突出强化日常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二是研究制定了干部谈心谈话计划,明确了平时谈话、任前谈话、岗前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的运用方法和细则,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12)针对专业人才缺失严重问题。一是推动完成了省环科院3名博士研究生等人才引进工作,目前3名博士均已到岗就职。二是督促相关单位按政策用好离岗创业回归人才,5名离岗创业回归人员均得到了妥善安排。三是重视人才培养,解决高层次专业人才从事一般性事务工作问题。借调到厅机关工作的一名博士正在国外进修,回国后将按照“人尽其才”的原则安排工作岗位。

(13)针对人编分离现象严重问题。一是对人编分离情况进行了梳理摸底,结合机构改革及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同岗借用时间过长问题,消化存量,目前已解决了2名同岗借用时间过长人员问题。二是转变思路,研究制定了《厅挂职(学习)锻炼工作管理办法》,严控新增同一岗位借用时间过长问题。三是在厅直系统开展了一次编制实名制排查,并制定了整改方案。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下延伸不到位”问题

(14)针对基层单位违纪违规行为问题。一是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如实完成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入抓好整改落实。省环科院等直属单位相继配套制定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集中采购等管理规定。三是制定出台《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试行)》等制度,查漏补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15)针对有的重点领域没有盯紧盯牢问题。一是紧盯关键节点,在传统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前夕,印发了严肃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二是6月15日和6月19日,厅直机关纪委、厅人事处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显微镜”突击检查,对厅直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和上下班秩序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同志,责成其在所在支部大会或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同时进行“一案双查”,责成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厅党组作出深刻检查。三是修订并印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规程,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16)针对执纪问责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并严格将结果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开展了2018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对存在漏报行为的采取了诫勉谈话、提醒谈话、责令检查等措施。二是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针对违规发放津贴问题,7月25日,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问题

(17)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各有关处室(单位)均坚决清退了违规发放的各种津补贴,并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深挖思想根源,研究后续机制。二是驻厅纪检监察组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相应处理。

(18)针对违规乱收费问题。一是责成有关单位坚决按审计整改要求,已将超标准加价收费全部退还至企业。二是责成有关单位就超标准加价收费问题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驻厅纪检监察组就问题整改、机制建设、廉政建设等问题作出明确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驻厅纪检监察组已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即将提出问责建议。

8.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厅党组印发了《关于开展整治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将作风建设作为巡视整改的重要内容,从今年6月至10月,通过深化学习、查摆剖析、整改提高和督促落实4个阶段,坚持“十比十看十查”,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推进环保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19)针对存在环境信访“”的问题。一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环境污染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销号式管理,目前已排查出污染纠纷1027件,已化解985件。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着力打好重点信访领域、重点信访群体、重点信访问题和重点信访人员攻坚战;扎实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今年共排查出89件环保涉稳问题以及省级层面关注的10个涉环保重点问题,均得到有效化解。三是举一反三,在各支部(党委)和党员干部中深入查摆和整治“”的问题。

(20)针对存在环保督察整改“”的问题。一是印发了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销号管理,由各地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后上报。二是加强调度,对各地各部门上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数据认真审核,对存在疑问的及时开展现场复查复核;对上报“已完成”的问题整改项目,要求各地在当地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肃查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的弄虚作假行为,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共问责211人。四是举一反三,在各支部(党委)和党员干部中深入查摆和整治“”的问题。

(21)针对存在机关工作“”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公文流转管理制度》、《密级文件管理规定》、《机关工作岗位AB角实施办法》等制度。二是加强机要收文力量,安排2名专职干部从事机要和收发文工作,防止疏漏。三是举一反三,在各支部(党委)和党员干部中深入查摆和整治“”的问题。

(四)关于“肃清苏荣案余毒工作不够深入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9.关于“2016年度汲取苏荣案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制定了《省环保厅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从会前准备、会议召开、会后工作、组织领导、督查指导等5个方面对我厅民主生活会进行了规范。二是在配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厅在本轮被巡视单位中第一个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第八巡视组派员参加指导并作了点评讲话,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严肃认真、务实高效进行了肯定。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报道了我厅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10.关于“对苏荣案余毒影响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制定了《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工作规则》。从制度上规范厅党组工作,提高厅党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确保在厅党组领导下的各项工作不走偏、不变样。二是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要求各设区市于2018年11月底前制定出台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具体实施方案;6月27日,召开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碰头会,与省质监局共同探讨建立我省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及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惩治机制,7月3日,完成《关于加强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初稿。三是及时启动了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积极配合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完成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进度位居全国第一。四是开展全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6月份,对各设区市环境监测站及部分县区环境监测站开展了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形成通报,限期整改。五是加强环境监测网络管理。为防止利用调整监测断面(点位)改善环境质量的弄虚作假行为,对不符合点位调整规范的部分县区的申请予以否决;同时,加强对地方监测站质量管理的业务指导,正在组织开展测试能力考核。

(五)关于“持之以恒抓巡视整改落实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没有完全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1.关于厅直属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未消化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职数审核,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干部任前职数审核实施办法》,在今后干部工作中,凡是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职数配备或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科级或相当于科级以上干部提任、安置或职务发生变化时,均需进行职数审核。同时,我们将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尽力消化有关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二是加强厅直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研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监督约束、退出等作出明文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

12.关于“以罚代管问题整治不到位”问题

一是推进网上信息公开。对屡罚不止、整改不力的违法企业,实行公开曝光;研究制定《江西省环境保护红黄榜警示管理制度暂行办法》,目前该办法已完成数轮修改,待厅长办公会通过后即可印发实施。二是加强司法联动。对3家企业涉嫌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问题调查立案。7月31日,我厅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召开了2018年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三是加强执法监管。依据《环保法》要求,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利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共查处案件66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27.5%;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40起,比去年同期下降1%。

13.关于“环保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通报制度,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进展情况季调度及通报制度的通知》,自2018年7月起,执行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一季一调度”,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一季一通报”制度,切实解决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进展缓慢、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二是定期开展检查,印发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每年两次对全省中央及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分类抽查,掌握全省环保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完成情况和环境效益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督促整改。目前,该项工作正处于各地自查阶段。我厅将根据调度和检查结果,对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市(县、区)进行约谈、通报。

(六)关于省委办公厅巡视整改通报和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我们对省委办公厅巡视整改有关通报和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检查指出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并下发通知到各处室(单位),要求与巡视整改一并推进、一并整改、一并落实。一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出台的重要文件、领导的重要讲话,厅党组都坚决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环保系统落地生根。二是一以贯之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厅党组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将党的建设列为致力推进的业务建设、法治建设等“十大建设”之首,把党建工作记在心里、抓在手中、落实在行动上。三是积极开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为厅党组献一策”“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尽心尽责保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学典型·读红书·践初心”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规范。反馈的1名干部信息采集年龄不准确、1名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缺失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对上一轮检查发现的厅直属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制定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管理,控制增量。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进度,以自然减员、调出等方式,稳妥推进解决厅直事业单位超配副处级领导人员问题。

三、保持政治定力,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经过2个月的集中攻坚,巡视整改的93项措施全面推进,14项建章立制工作形成了初步的制度成果,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这次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有的需要中央和省有关改革政策明确后才能推进;有的需要其他部门和单位协调配合;有的是长期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等等。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指导,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强化统筹谋划,坚持推进党的建设和推进党的事业紧密结合,保持恒心和韧劲,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有新进展、新成效。

(一)持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按照即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同时,把立足现实与着眼长远统一起来,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围绕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根源性问题,强化治本之策,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严肃的查处,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讲政治,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责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厅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省环保系统开花结果、落到实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从严监管制度体系,通过巡视整改,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起来,推动环保系统管党治党工作走向严紧硬。

(三)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巡视整改,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全省环保系统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大整治活动,通过“十比十查十看”,深入查摆和整治生态环保领域“怕、慢、假、庸、散”等顽疾,开展作风“大扫除”,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紧盯生态环保领域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金分配、执法督察等关键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查处环保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形成政治生态上的“绿水青山”。

(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二十四字方针”和“六大突破、三大提升”战略举措,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一是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成立升级版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升级版的整改方案,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务求实效。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落实我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扎实打好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大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水气土”等突出环境问题。三是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提高长江经济带环境准入门槛,推进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制定落实“三线一单”,努力打造长江“最美岸线”。四是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开展生态红线勘界立标,出台我省管控办法。指导和推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活动。五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绿盾2018”、禁止洋垃圾入境、垃圾焚烧发电、小水电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狠抓长江经济带综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六是推进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环保垂改、赣江新区城乡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和行政执法试点、排污许可制改革等工作,发挥改革的综合效应。七是推进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严格鄱阳湖环境准入,系统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强化滨湖区和部分干流城市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八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和完善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突破来检验巡视整改工作成效,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贡献环保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1131号江西省环保厅人事处(330039);电话0791-86866701,8686670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

 

稿件审核人: 李阳根 责任编辑: 熊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