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让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

20.11.2015  15:42

  11月9日22时至次日凌晨1时,上高县环保执法人员在对该县10家重点涉水企业开展重点督查的“零点行动”中,依法查处了3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废水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这是我省环保部门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维护群众环境安全的具体行动。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省委书记强卫多次强调,全省上下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发展升级固本,让江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优。

  为让群众呼吸新鲜空气喝上干净水,全省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落实省委十六字方针,以环评审批、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清洁生产、废水深度治理及循环利用、废气脱硫脱硝为抓手,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净空、净水、净土”行动,大力整治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污染排放,力促江西的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人居环境更美好。

  ——以强化污染源控制为重点,严格把好各类开发区和重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关,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

  ——加大对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减排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日常巡查,对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同时,推进油气回收改造、加快淘汰黄标车、控制扬尘污染,大大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

  ——规定在柘林湖、仙女湖、城市内湖以多年平均丰水期水位淹没线为界线、水库以正常蓄水位淹没线为界线,向陆地延伸3公里范围内,鄱阳湖最高水位线外1至3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行业项目和排放一类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永葆鄱阳湖一湖清水。

  ——我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财政支持、统一融资”的思路,投入资金约55.5亿元,推进48个县(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5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此外,投入1.92亿元,启动全省百强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污水“排得出、收得了、处理好”。

  ——建立重金属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实现了涉重企业动态管理。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三级创建”活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环保部门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连续多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今年,省环保厅又在全省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四项行动,力保蓝天碧水。截至今年10月底,我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6521人次;排查了全省110个工业园区,排查企业22295家,其中要求限期治理(整改)企业3248家、责令停产1190家、关停取缔932家、责令停止建设43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64件。

  有力的治理措施,使我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省水生态环境状况稳中向好,2014年全省地表水I至III类水质断面(点位)达标率为80.9%;今年上半年I至III类水质断面(点位)达标率为81.4%。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4%。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省环保厅表示,要切实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十二五”环保工作完美收官,确保 “十三五”良好开局,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