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积极推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工作

08.11.2016  19:37

  省厅自2016年1月19日《江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公布以来,已有38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向我厅提出了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申请。
  通过对申请机构资质初审、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持证上岗考核、对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进行公示后,目前已有江西圣丰检测有限公司、江西三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省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昌市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江西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江西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共6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通过了能力认定,另有4家机构即将进行公示。社会环境监测能力认定相关信息均可在省厅环境监测处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栏目下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