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销售虚构理财品 不要轻信超高回报的投资

07.01.2015  11:16

  杭州老王一年前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一款名为“天天理财2013”的商品,用支付宝直接付款5万元后,他并未收到卖家承诺的“高额收益”,跟老王交易的淘宝店主反而在交易几天后再也联系不上了。

  接到老王等人报案后,去年杭州警方在福建泉州将黄某及同伙易某抓获归案,近日杭州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靠卖虚购理财产品“空手套白狼

  被捕后,27岁的黄某和小他5岁的易某承认,他们捏造了一款“天天理财2013”的商品,声称年收益率18%至20.06%不等,在家里通过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实施诈骗。

  一开始,他们通过每天定时“返利”吸引顾客。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返利”的钱其实就是顾客支付给他们的本金。慢慢地,老顾客不断追加投资,并帮忙介绍新顾客,黄某和易某就陆续把支付宝账户上的余额取现,随时准备跑路。

  二人的理财产品网店2013年11月3日正式开张,短短9天时间,就有47人购买了这些理财产品,共计53万余元。期间,易某按照网店的承诺返利给买家共660.35元,同时根据几名买家申请,退回了20多万元。

  也就在2013年11月11日傍晚,淘宝网发现网店“天理财2013”不具备出售理财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资质,向网店发出了其销售理财产品违反了国家规定的提醒。4个小时后,淘宝网冻结了这家网店的账户。

  发现网店被封,第二天易某就逃回了老家,黄某因为害怕,将易某的笔记本电脑扔进了小河里,然后也逃走了。

   不要轻信超高回报的网络投资理财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产共计305339.6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因此判决,被告人易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年龄层次偏高、手中有闲钱、贪图便宜是本案中被害人的共性,同样也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承办法官提醒,目前市面上的理财产品均存在投资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时见到高利率的理财产品务必要核实后才能购买。

  法官表示,目前大部分理财产品都是由银行出售,理财产品也会在银行的官方网站上公布,买前确认是必不可少的程序。此外,不要轻信网络投资理财,特别是对于一些发布超高回报率产品的网站。(记者 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