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案二审开庭 琼瑶被指不具诉讼主体资格

10.04.2015  18:18

  琼瑶与编剧于正的著作权纠纷去年年底出炉了一审判决,琼瑶一方大获全胜。4月8日上午,双方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续进行二审较量,据了解,市高院的本次裁判也将是该案的终审判决。

  去年4月,琼瑶将于正和其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相关的湖南经视、万达影视等四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高达2000万。琼瑶方面认为,于正的《宫锁连城》与自己的小说《梅花烙》有21处剧情雷同。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去年12月25日做出的一审判决中,琼瑶方也是大获全胜,三中院一审判定四家公司停止《宫锁连城》的所有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于正在四家网站刊登声明向琼瑶道歉,五被告还需共同赔偿琼瑶500万元经济损失并承担10万元的诉讼费。琼瑶方面表示,收到赔偿后将把所有金额捐赠给教育事业,五被告则当即表示将要提起上诉。

  备受关注的“琼于案”二审于4月8日上午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进行。在法庭上,上诉方于正方面提出全新证据,证据直接指向一审原告琼瑶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