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女子无端上色情广告 广告竟是丈夫所制

26.08.2014  12:57

    核心提示

    瑞昌男子陈平(化名)发现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一时想不开,便采取张贴带有色情内容的广告的方式,对妻子徐芬(化名)进行侮辱报复。21日,记者从瑞昌市公安局桂林派出所获悉,陈平因侮辱妻子被行政拘留。

     奇怪,多人发现她的色情广告

    “怎么回事?最近总是接到莫名其妙的电话、短信,问有没有特殊服务?”这几天,家住桂林街道办事处大塘村的徐芬一头雾水。

    8月16日18时左右,徐芬骑电瓶车准备去瑞昌城西客运站附近一家酒楼上班。刚出门不久,邻居小梁递给她一张小广告,说是隔壁阿姨在路口跳广场舞时,在红绿灯杆上发现的。徐芬一看,顿时傻了眼……“这是谁在侮辱我?

    原来,广告上印有徐芬的照片,还附有“为他服务、有钱给点、没钱拉倒”的挑逗性文字。令她更气愤的是,广告上居然还有她自己目前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

    这时,10岁的小侄女跑过来,说有人叫她送给姑姑一张纸条。徐芬发现这张纸条与小梁送的一模一样,心里很不是滋味……

    “徐芬,今天上午,我在金铭府邸小区楼道里发现别人张贴有你照片的色情广告,说什么……”徐芬不等亲戚陈某的话说完,便挂了电话,头也不回地跑回了家。

    当天晚上,徐芬来到瑞昌市公安局桂林派出所,声称遭到他人的侮辱诽谤,要求公安机关迅速查处,还她一个清白。

     惊讶,张贴广告的人竟是丈夫

    徐芬向民警介绍,她今年32岁,有三次不幸的婚姻,与前两任丈夫离了婚,目前与现任丈夫陈平正在闹离婚。她怀疑张贴色情广告的人是陈平,因为陈平曾经扬言要把她的名声搞臭。

    受理后,办案民警围绕色情广告出现地点和陈平活动轨迹进行调查走访。发现陈平的嫌疑最大。于是,警方决定依法对陈平进行传唤。8月21日,陈平主动来到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对徐芬的侮辱行为。

    现年56岁的陈平承认,自己是该市花园乡人,现住瑞昌市区。2006年,妻子李梅(化名)突遇车祸死亡。2010年,陈平通过他人介绍,与小他24岁的同村离异女子徐芬结婚。前不久,因为家庭矛盾不可调和,双方闹到分居。今年5月份,徐芬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平离婚。期间,陈平在徐芬的出租房里发现有其他男人的衣物,很是气愤:“婚还没离,就带野男人回家过夜!

    徐某一时想不通,便决定对徐芬进行报复。今年7月份,陈平在湖北武穴一打印店里,将妻子徐芬的照片和从网络上下栽来的“三点式”艳照女郎复印在一张纸上,再打印上“为他服务、有钱给点、没钱拉倒”和徐芬手机号码的字样的色情广告。

    经调查,8月中旬,陈平分别在大塘村胡宕十字路口、城西客运站门口等地,通过张贴色情广告的方式,对徐芬的人格和名誉进行侮辱。

    公安机关鉴于陈平主动投案,且与徐芬系夫妻关系,遂作出行政拘留2天的处罚。

    (来源:浔阳晚报 柯恒昌记者朱淳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