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检察院三措并举建设节能型检察机关

29.09.2015  21:28

近年来,江西省瑞昌市检察院大力倡导低碳节能理念,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建设节能型检察机关。去年,该院荣获市“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称号。

完善制度,推进管理。完善财物管理,办公物品使用,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好公务用车管理,派车前、入库后及时做好用车人员、地点登记工作,防止公务车辆外派期间被挪用。加强车辆调度,用车须提前申请,尽量采取一车多人办事方式,降低油耗和车损。

加强宣传,更新理念。开展勤俭节约教育,把勤俭节约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国家节约能源法、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公共场合张贴节能标语,引导干警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每滴水、每度电、每张纸,培养低碳观念,养成节能习惯。

强化监督,定期检查。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天指定专人检查各内设机构是否存有公车私用、“长明灯”、“长流水”、浪费纸张、打开门窗开空调、浪费粮食等违反勤俭节约规定的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李奇良)

供稿:瑞昌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