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强化四项举措 狠抓地灾防治

10.03.2016  19:54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瑞昌市地灾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作简要的汇报。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突出强化“领导力度、投入力度、群防力度、宣传力度”四项举措,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开创了我市地灾防治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配强工作机构。我市高度重视地灾防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地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乡镇综合考评体系,获得国土资源部命名的全国第一批地灾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称号;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和相应指挥部,设立了办公场所、落实了人员,各村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实现了工作机构和人员全覆盖;在当前清编减编和精简机构的形势下,积极争取九江市编委批准成立了副科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新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有效弥补了人员不足问题;报请瑞昌市委常委会批准,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纳入瑞昌市地质矿产局三定方案,确定为常设机构,配专职副科级副主任一名。

二、强化财政投入,坚持科学治理。我市始终坚持项目优先理念,力争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列入市本级民生工程笼子,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争取把治理项目和应急管理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每年下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经费20万元,专项治理经费不少于100万元。2015年,受“苏迪罗”台风影响,瑞昌发生多处地质灾害,市财政紧急追加治理资金100万元,确保灾后地质灾害治理及时有效推进。为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积极性,落实了群防员误工补贴资金,按每年1200元/人,由市财政统一安排发放。全市共治理地质灾害危险点46个,其中省级以上治理项目5个,瑞昌本市级财政投资治理项目41个,总投资1204.2万元,其中瑞昌市财政投入483.2万元;累计搬迁地质灾害点9处,共计267户、1081人,实现了多年地质灾害“零伤亡”。

三、强化群测群防,坚持上下联动。突出抓好监测预警、科学评估、人员避让措施,极大地减轻地灾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威胁。建立了与气象局、人武部联动预警预报机制,建立了市、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实行市、乡两级汛期灾情(险情)日报和分级审核制,打造了标准化值班室,添置了专业应急设备和物资,建立了标示避险场所,并制订了应急处置措施;经市政府制定了《瑞昌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规定》,对我市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了地灾评估,评估率达100%。

四、强化宣传培训,提升防灾意识。我市多次举办全市性的防灾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2015年,我局在各大媒体刊登报道165条,其中,国土资源报刊登4条、江西日报刊登4条、江西省厅国土资源网站18条、九江日报刊登5条、瑞昌报刊登25条、九江市国土局网站49条、县级网站近60条;举办培训班3次,举行演练4次,乡、村、组及矿山企业参加了培训和演练,共计1000多人,收到很好的实效,省军区副司令员方建华专程来我局调研时指出:“瑞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全省起到了示范作用”。特别是“6.17”地震和“8.9”台风,我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在瑞昌电视台和微博、公众号发布,组织人员主动对接市防汛办,连夜深入一线进行抢险防灾指导,成功转移了上万群众,无一人伤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总之,我市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主要得益于省厅的关心帮助,得益于九江市局的精心指导。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距省厅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服务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各项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