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为江西唯一入选

21.12.2015  09:48

  江西日报瑞昌讯(记者杜金存 实习生张艺)12月20日,记者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对外公布了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我省瑞昌市名列其中,成为此次获批的7个县级城市之一。

  据了解,此次全国共有北京市西城区等11个地级城市(城区)及7个县级城市获批,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瑞昌是我省唯一一个入选的县级城市。此外,江苏省高邮市、浙江省江山市、安徽省界首市、山东省青州市、山东省寿光市、 湖北省应城市均在列,试点时间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

  瑞昌将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战略支撑作用。当地对外公开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瑞昌市共受理专利申请249件,同比增长100.8%;通过上级授权120件,同比增长233%。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1件,通过授权6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0.17件,实现翻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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