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低价药“消失”也得“对症下药”
张女士跑了韶山路上好几个药房,都没有找到基本药物目录中不到10元一盒的维E。像这种低价药失踪的现象并不鲜见。记者在湖南、安徽等地调查发现,一些用于急救或治疗感冒、老年病、结石和风湿等疾病的低价基本药物经常一药难求。(3月23日《人民日报》)
常用的便宜药越来越少,贵重药却越来越多。有专家说“价格过低,生产企业无动力,医院不愿用”有一定的道理,但根本问题不在“产”而在于“销”。
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不论是大是小,都是通过成本计算,并含有一定的利润,低价药即使是小,如果销得旺,也能创造大利润,作为生产企业决不会无缘无故的停止小药品的生产,而不愿意生产,主要原因是销不出。如今以药养医机制还没有完全破除,同样的药,价格更高,加成就越高,如:按照15%的加成,引进10元的药,加成是1、5元,而引进100元的药,加成是15元,相差十倍。在这么一种语境下,贵重药大受青睐,而低价药却受到冷遇。即使是采取招投标的方式,也难免会出现重贵轻低,迫使中标者放弃。
值得一提的是,药品从生产到销售需经过层层部门“把关”,每一道关,就得相应的按比例收取一定的费,同样,越贵的药收取的费用越高,在利益的驱动下,中间商就高不就低,低价药销售阻力重重,难以过关,不死也得死。
低价药越来越少,已经不是新出现的问题,多年来一直存在,为此医药管理部门专门采取过措施,在价格的幅度予以提升,并且尽可能的纳入医保目录,尤其是国家发改委还将890个品种剂型被纳入低价药品清单,实行保护价,这些措施无疑对生产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但如果是不被销售方所接受,即使是生产企业再有积极性也是一厢情愿,最终还得放弃,低价药仍然难以抬头。
低价药虽说低价,但是有的却有高效用,是原来人们常用的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技术成熟,公众普遍信得过的药,尤其是绝大多数低价药都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可以减轻病患者不少的负担。而低价药短缺或者消失,迫使不少人不得不不用进口药或者贵重药,由此,看病贵的问题很难从根本上进行缓解,甚至会越来越贵。
病情各有不同,大药有大药的作用,小药有小药的作用,大药和小药在医疗过程中都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因而,对于低价药“消失”也得“对症下药”,一是加快破除“以药养医”体制,医归医,药归药,返原药价的本来面目;二是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开辟低价药“绿色通道”,提供产销接轨平台;三是给予低价药特殊保护,不仅从价格上实行保护价,而且从销售上进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