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少君:质疑是对创意的负责

29.05.2015  17:22

  27日,复旦大学发布了2015年形象宣传片《Tomylight》,富有创意的设计和唯美的画面一时间好评如潮。随后,网友质疑该片抄袭了东京大学2014年形象宣传片《Explorer》,而复旦大学宣传片制片人滕育栋表示否认。28日下午,该宣传片已从复旦大学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下线。(5月29日新华网)

  一个好的作品,值得我们去欣赏。而它其中的创意,既是作品的生命起源,又是作品的灵魂所在,更值得人去学习、研究。而在对一个好的作品有了细致、全面的了解后,人难免不会受到其在思想和行为上的影响。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初学写字时,老师也会给我们发一本字帖,让我们去临摹。然而临摹并不代表复制。临摹应该是一个推陈出新的过程,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找到自己的定位所在,形成新的创意。

  创意是思想的能动性产物。既然是思想的产物,就难以有一个评定的标准。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中,法律明确保护的是作品的形式,而对于作品的创意,法律的保护之网却难以企及。然而当作品涉及抄袭时,就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了。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而正是两部片子存在大量的雷同元素和风格一致的拍摄手法,使得网友对校方产生了质疑。

  质疑即是对学校的保护,也是对创意负责的表现。复旦大学作为一个具有百年历史的名校,倘若被东京大学公开发表声明称该作品确有抄袭的可能,那么这部宣传片是其“校庆最别致的生日礼物”,还是让其陷入尴尬境地的羞愧之作?网友的质疑,不仅仅是给制片人一个善意的提醒,让其悬崖勒马,在事态朝着更严重的态势发展之前,提醒其及时地端正态度、扭转形式;也是对创意负责的表现,我们应当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承认其美的存在,给予其肯定的称赞,让好的创意流传,而不是被抄袭。

  尽管复旦大学制片人否认了该片抄袭东京大学2014年形象宣传片,但是宣传片的下线也让网友的讨论落入了尾声。不管抄袭与否,我们应该感谢网友的质疑,是他们的言论让我们看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著作权法》。更让我们看到的是,质疑是一种较真的态度,这种较真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对创意负责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