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环资委调研组赴青海甘肃两省学习考察生态文明建设经验

22.09.2015  15:18

  9月6日至14日,由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毓华带队,有景德镇、抚州市人大有关人员参加的生态文明建设学习考察组赴青海、甘肃两省学习考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察期间,汪毓华一行与两省人大环资委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重点了解了两省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汪毓华也向两省同志介绍了我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所做的工作,及审议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的相关情况。

  据悉,青海省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以当年立项、当年起草、当年审议的自主性、先行性、创新性立法模式,于2015年1月13日审议通过了《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建立健全符合青海实际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甘肃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建设与环境综合治理,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以落实生态补偿制度为举措,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供稿:汪敏勇,摄影:文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