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霖: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12.03.2014  18:45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扩大内需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是重大的结构调整。把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将促进网络购物发展,充分释放十几亿人口蕴藏的巨大消费潜力。报告既对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也对工商部门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3月10日,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甘霖指出,近年来,随着网络市场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无线宽带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交易新形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消费习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网络购物的队伍。各级工商部门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方式,建立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制建设,鼓励和支持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规范网络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由于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够健全,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时有发生,由失信带来的消费纠纷日渐增多,网络市场监管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国家工商总局认真总结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修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法规。与《暂行办法》相比,《办法》包含了对网络交易主体、客体和行为的规范,对网络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专门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第三方交易平台责任义务,从经营者义务、售后服务、个人信息保护、合同管理、消费投诉等多个方面作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如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如实披露网络商品交易中‘信用评价’信息等,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办法》自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相信《办法》的施行,将极大激发亿万网民的消费热情,释放巨大的消费潜力。”甘霖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充满信心。

  甘霖表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是工商部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肩负的重要职责,全国各级工商部门要深入学习两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网络市场监管职责,切实抓好《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实施,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网络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为发挥好消费的基础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不仅是工商部门一家的职责,每一位参与者都有义务维护正常的网络市场秩序。守法经营是网络市场主体的基本义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市场消费者都要自觉成为网络市场的监督者。”甘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