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现场警示教育会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的通知

27.02.2016  04:34


赣安监管(办)字〔2016〕10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现场警示教育会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3月1日在上饶市广丰区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现场警示教育会议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剖析广丰“1·20”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原因,共同研究改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措施,同时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舆情应对等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参会人员

(一)各设区市、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邀请上栗县、万载县、袁州区、临川区、广丰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以上仅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现场警示教育会议)。

(二)各设区市、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分管负责同志。

(三)各烟花爆竹产地设区市安监局业务科(处)室负责同志。

(四)各烟花爆竹产地县(区)安监局(花炮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

(五)烟花爆竹安全评价、设计、检测单位(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赣州永安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萍乡市焰花鞭炮科学研究所、国家安全生产宜春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有关负责同志。

(六)省安监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调查统计处、规划科技处主要负责同志,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省安监局烟花爆竹处有关同志。

(七)邀请新华社驻江西记者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同志参加。

三、会议时间

会期一天,2016年2月29日下午报到;3月1日全天开会,上午:全省安全生产现场警示教育会议,下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四、会议地点

(一)现场会地点:广丰区鸿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蔡村)。

(二)室内会议地点:广丰区月兔国际酒店(上饶市广丰区龙腾路,区实验小学对面)。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安监局负责通知有关县(区)及技术服务机构参会人员,并将参会名单(电子版)于2月26日前报省安监局烟花爆竹处。

(二)请各设区市参会人员本着便捷高效原则,合理安排,尽量一同乘车前往。

(三)请上饶市安监局制作“1·20”事故警示教育视频资料。

(四)请有关单位做好会议发言准备,发言材料于2月26日前报省安监局烟花爆竹处,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

(五)会议代表统一安排食宿;司乘人员统一安排用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人:省安监局烟花爆竹处,唐学军,电话:0791—85257058,13870083270,信箱:[email protected];广丰区安监局,刘小丰,电话:0793-2638872,18079329853。

 

附件:参会代表回执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