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许可
10.03.2015 19:1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江西省林业厅
二、承办机构
林政资源保护管理处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江西省森林条例》
四、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林权所有单位(个人)必须拥有可采资源,申请材料齐全。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申请书,并经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采伐生态公益林需按规定进行采伐作业设计,由具有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采伐生态公益林的林木(毛竹除外),还须设区市林业局委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实,出具署名核实证明;
(3)因征占用林地原因需要临时增加采伐限额计划的,需提交《林地审核同意书》;
五、数量
控制在采伐限额范围内
六、程序:
1、申请;2、窗口受理;3、审核;4、审批;5、制作文书或证照
七、期限
10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0.03.2015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