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通报
06.11.2013 16:05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从2010年开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次年财政部安排和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额度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县将予以奖励,对生态环境质量变差的县将予以处罚。
环保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全国466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全面监测、评价与考核。我省9个被考核县(市)生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其中6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为良好,3个为一般;除龙南县2010-2012年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考核结果为“轻微变差”外,其余8县均为“基本稳定”;所有被考核县(市)的组织管理评价均为“好”。
希望9个被考核县(市)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保障重要生态系统的休养生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06.11.2013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