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江西先行]江西将成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的排头兵和示范区
江西将成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的排头兵和示范区(资料图片)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21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日前,国家六部委正式批复《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江西将建设成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的排头兵和示范区,大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科学开发典范区,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区。
《方案》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遵循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基本路径,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努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保护和建设好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
《方案》提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沪昆、京九等交通大动脉,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等沿海发达地区的分工协作,建设全国重要的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基地,建设全国知名的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和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率先走出一条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新路子,成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的排头兵和示范区。
同时,建设大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科学开发典范区。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划定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严格保护滨湖和江河源头地区生态环境,合理开发环湖平原地区,保护和修复江河湖泊生态系统,加快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积极探索大湖流域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模式,走出一条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之路。
据悉,根据方案,我省将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等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东江源、鄱阳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跨流域、跨省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不断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以及生态环境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和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