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深化“放管服”改革 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南昌讯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陈雪红报道: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积极促进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推进简政放权 做好行政权力“减法”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响应全省发展战略部署,多次修订省级审批目录,不论项目立项层级和投资规模大小,只要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可控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均予下放。现已赋予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和赣江新区基本享有与省级相当的环评审批权限。
推进“不见面备案”,对仅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由企业自行在网上自主备案、当天办结完成。今年以来,已有17200多个登记表项目在网上进行了自主备案,大大简化了企业开办手续。
强化“名录”之外无审批改革,对未列入国家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除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的新兴产业外,明确不需履行环评手续;在国家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基础上补充细化,选取部分环境影响不明显、社会影响小的项目,试行环评豁免。
坚持利企便民 做好优化服务“加法”
为规范程序,方便企业办事,省生态环境厅推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公开,环评文件从受理、审查到批准,逐一进行公示公开,实行“阳光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还制定了环评审批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在大力压缩审批时限的同时,为企业在节假日开通延时服务。组建网络培训学院,积极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实施“一企一策”,推行保姆式的“环保管家”服务。
自2019年起,省生态环境厅在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全省100个县市区上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年均值,供企业和环评编制单位在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免费查询,大大降低了业主单位的监测成本和环评编制时间成本。
在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下级环评审批工作的指导,对存在困难的疑难项目,集思广益、做到精准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对尚未报批环评的重大项目,积极主动对接项目建设单位,调度项目环评进展,协助项目选好厂址、用好工艺、定好总量、控好排量、上好措施、做好管理。
构建公平环境 做好监管创新“乘法”
在环保审批服务上,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一视同仁,保持审批政策的公平性,使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拥有相同的政策待遇,享受同样的服务待遇。
今年以来,随着环评法的修订,相关环评资质取消,对环评中介的监管,成为生态环境部门的一大挑战。为此,江西省对各地已经审批的环评文件开展抽查,对115个环评文件、71家环评机构进行技术复核和年度考评,对123家环评机构及相关环评工程师进行信用评定,以此倒逼环评中介机构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质量。
省生态环境厅适时调整优化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政策,经审慎论证,按照实事求是、严防环保“一刀切”的原则,修订电镀行业环境保护管理意见,分类优化调整电镀项目环评审批要求。
此外,省生态环境厅还制定《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公开承诺与双随机抽查制度》《江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实施“绿、蓝、黄、红、黑”等级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监管模式,实现对不同生态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的差别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