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出台
01.04.2017 04:26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3月2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该细则的出台,旨在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意识,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
细则共分五章,包括总则、损害分级与追责情形、追责形式与适用、 追责启动与程序和附则,共32条。
该细则还明确了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
全文如下: http://www.jxnews.com.cn/jxrb/system/2017/03/30/015937915.shtml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01.04.2017 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