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办法 2016年筹集补偿金20.91亿元

05.11.2015  08:29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3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 实习生 欧艳琼)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近日我省印发《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2016年江西将首期筹集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91亿元,用于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民生工程等。

  江西省境内流域生态补偿主要包括鄱阳湖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大河流,以及九江长江段和东江流域等。

  根据《补偿办法》,从2016年起,采取整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新设全省流域生态补偿专项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社会、市场上筹集资金等方式,筹集流域生态补偿资金,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并探索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资金筹集。

  据悉,2016年,首期筹集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91亿元。其中,整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91亿元,整合省级专项资金3亿元,省财政新增安排专项预算资金3亿元,地方财政筹集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