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你不分我不收”

25.09.2020  16:33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张瑞颖

  9月23日,记者从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南昌出台了《南昌市商贸领域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推进方案》),2020年底,南昌各县区管辖的相关商贸零售企业(大型商超、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100%覆盖。

  今年底,南昌按照城区每1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点,乡镇每1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点的原则,在居民区建立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点(约20平方米)。

   目标

   年底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南昌市商贸领域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表明,南昌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底,各县区管辖的相关商贸零售企业(大型商超、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100%覆盖,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含再生资源回收、大件家具、园林垃圾、分类收集并实施资源化利用的厨余垃圾等)。

   措施

   收运单位将强制实行未分类不收运

  南昌引导相关商贸零售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指导,相关商贸零售企业(大型商超、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按分类设施标准设置收集容器。在出入口、楼梯间等明显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在茶水间或卫生间配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内部活动场所(含人行道、休闲区、走廊等)按间隔50m-100m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必要时须安排宣导员现场指导生活垃圾有效分类投放。

  相关商贸零售企业作为强制分类主体对象,分类覆盖率须达到100%,收运单位将对强制分类主体对象实行“不分类、不收运”。

   规划

   城区每1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点

  南昌将健全可回收物“点站场”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到2020年底,南昌各县区将因地制宜地通过新建、改扩建或整合市场现有回收点等方式,按照城区每1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点,乡镇每1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点的原则,在居民区建立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点(约20平方米),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和没有条件设置回收点的居民区可设智能回收箱等设施建成自助型可回收物回收点,方便居民和单位的交投出售。

   每个县区至少建1座可回收物集散场

  以街道(乡镇)为单元,依托现有中转设施或通过空间规划拓展,原则上每个街道(乡镇)建设一个具备交投、分拣、中转功能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初级分拣中转站。按照“全覆盖回收点”的原则,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座具备分拣、转运功能的可回收物(“两网融合”)集散场,也可择优委托市场化再生资源龙头回收企业建设和运营可回收物(“两网融合”)集散场;充分利用全市现有再生资源龙头回收企业建设的分拣基地进行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科学分拣功能,也可将闲置厂房租赁给再生资源龙头回收企业作分拣使用。

  由集散场安排统一标识回收车定时、定点到辖区回收点、站上门回收至集散场,实现回收点、站前端回收和分拣中心后端利用的有效衔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