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行供精资格审查公布制度
24.03.2014 11:55
本文来源: 农业厅
种公猪精液质量决定了生猪改良的效果,供精单位管理水平决定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的成败。为从源头上把握补贴种公猪精液质量,我省从严监管供精单位,实行供精资格审查公布制度。
按照农业部《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站技术规范(试行)》和《江西省生猪良种补贴入选种公猪、供精单位、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供精资格的单位需有采精种公猪30头以上,管理规范,系谱档案齐全,具备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贮运设施设备及一定技术力量。经县、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审核上报后,由省畜牧兽医局组织条件核查和精液质量检测,将取得供精资格的单位和合格的种公猪在网上公布。各项目县从省里公布的获得供精资格的单位中,通过招标采购,最终确定供精单位。
为明确供精单位责任,我省统一制定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精液采购合同范本,要求各项目与供精单位签订补贴精液采购合同,明确年度最低精液供应数量、不同品种等级种公猪的精液价格、约束责任等,确保补贴精液供应的能力与质量。同时,对供精单位实施动态监管,供精单位淘汰、新增种公猪都要经检测认定、省局备案才能参与良种补贴项目供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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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农业厅
24.03.2014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