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人社局《关于组织申报抚州市2019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抚府办发〔2013〕22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需符合抚府办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首次三级岗位设置聘任,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者,符合《试行办法》第八条中奖项、项目及成果、人才及社会影响等三类条件中的任意一项的;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者,至少符合《试行办法》第八条中奖项、项目及成果、人才及社会影响等三类条件任意两类中各一项的;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者,至少符合《试行办法》第八条中奖项、项目及成果、人才及社会影响等三类条件每类各一项的,可申报三级岗位。奖项、项目及成果、人才及社会影响等三类条件具体见《试行办法》第八条。
二、申报人员符合三级岗位条件的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年限等材料需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三、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须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材料复印件和公示证明上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包括:
(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推荐函。
(二)《抚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表》一式两份。此表格须正反面打印,表中只需填写符合三级岗位条件的业绩情况。
(三)经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年限等材料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三级岗位人选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和以权谋私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七、联系单位及电话: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22130。
附件: 抚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表
网页链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抚州市人力资源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