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没钱付急救费可申请救助 南昌设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31.10.2014  10:42

30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解决极少数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的医疗急救保障问题,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南昌市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进行支付急救费用。此外,企业或个人捐资可享所得税优惠。

根据意见,南昌将设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市级基金主要承担募集资金、接受国家和省级拨付应急救助资金以及向辖区内所属医疗机构支付疾病应急救治医疗费用的功能(同时还承担向辖区内省属医疗机构支付2013年和2014年疾病应急救治费用的功能)。

基金筹资是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市政府将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资金规模原则上参照当地人口规模、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治发生情况等因素确定。

鼓励社会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同时,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该意见下发之日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有效对需紧急救治的患者施救,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诊治。医疗机构应尽责查明患者身份,及时追缴身份明确患者欠费,合理医疗,加强医疗费用控制,按程序向医疗救助机构申请救助费用。

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职责,承担同级救助基金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条件对救助对象进行急救,对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虚报信息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违法行为。

●救助对象: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的患者以及对公众健康造成重大伤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中需要急救而无保障渠道的患者。

●救助基金支付范围: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对公众健康造成重大伤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中需要急救的无支付来源的患者所产生的急救费用。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院前医疗急救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

●支付程序:先由责任人、公共卫生经费,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参保人员,符合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相应基金按照规定支付;医疗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给予救助。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支付或补助。(记者袁思东)

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
赣州首开粤港澳大湾区蔬菜直通车
  (记者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日9时30分,上饶之窗
江西今年建设设施蔬菜35万亩
  宁都讯(记者梁健、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上饶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