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申遗成功意味着保护责任更大

07.07.2015  12:35

  2012年11月27日,国家文物局正式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贵州遵义海龙屯土司遗址与湖南永顺老司城、湖北唐涯土司遗址捆绑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13年1月,海龙屯土司遗址考古发掘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学论坛2012年考古新发现;2013年4月又获201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013年3月国家文物局审查确定海龙屯土司遗址土司遗址为中国2015年向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申报项目。今天,土司遗址通过第39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成功列入2015年世界文化遗产名单,标志着贵州实现了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新华网7月6日)

  土司捆绑申遗成功后,游人必然越来越多,就有了更大的开发价值和商机,但是,申遗后最重要的考虑的应该是遗产的延续问题,而不是开发。过度的利用和开发,必然会对历史文物造成一定的毁损。不管是相关部门,乃至当地群众,尽到“保护土司”的责任才是重要问题。

  土司申遗成功,人们热烈庆祝,到底是因为感到肩上保护的担子更重了,更需要加倍努力,还是看到了旅游等新的商机?是看到了保护的前景无限还是看到了未来开发的“钱景”无限,这需要厘清,更需要有清醒和理性的认识。

  不惜人力、物力和财力鼓动申遗,申遗前又是制定保护规划和制度,又是下力气整治和采取得力的保护性措施,但是,一旦申遗成功就万事大吉,躺在荣誉的功劳簿上开始享受申遗带来的物质利益,名义上的保护被开发取代,只见开发少有保护,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不能不说是申遗的流行性保护后遗症。

  申遗成功的土司遗址,非常脆弱,不易保护,其文化景观所体现的遗产标准不是很圆满,而是比较脆弱,通过长期以来形成的独特社会经济宗教体系得以加强的程度,人与环境互动的模式等等,也差强人意,也就是说是刚刚及格,而不是满足标准绰绰有余。《世界遗产公约》第四条明确指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代,主要是有关国家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世界遗产的名号,意味着更大的责任。申遗成功不是终点,而是履行保护责任的新起点。

  后申遗的“后遗症”绝非危言耸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中国14处在1994年前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进行监测,发现其中多数都在保护与利用方面存在某些问题。而在2007年新西兰召开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包括颐和园、故宫、丽江古城在内的中国6处世界遗产因过度开发,被亮了“黄牌”,勒令整改。

  开发性破坏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官员,把世界遗产当成了摇钱树,一旦申遗成功,圈地开发、门票涨价、实景演出、项目上马,什么来钱做什么,政绩与商业联手的背后,哪里还看得到半点遗产保护、文化熏陶的影子?

  即使土司遗址此次申遗成功之前的努力保护中,旅游业对土司遗址的威胁已经开始显现,设门收费、观景台、大型旅游设施建设的方式,这对古老的土司遗址系统而言,是个威胁。土司遗址已经与自然融为一体,任何旅游的干扰,都会对这里产生从心理、生活和文化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土司遗址和谐和健康的运转系统。

  土司遗址的独特性无法复制,作为政府对于这样濒临灭绝的世界遗产应该肩负起积极保护的责任,不仅是制度的保护,更需要资金投入的保护,保护好土司遗址,也许比盲目发展和破坏式发展经济更有诸多的好处和警示意义,第一要务是想着该怎么样切切实实的保护和延续,而不是贸然的开发。我们手中的“世界文化遗产”越来越多,究竟该由谁来“养活”?该如何“养活”?这样的冷思考不仅需要而且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