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起实施,电动车无牌上路罚款30元

31.08.2016  14:31

   全市设84个点 节假不休帮您上牌

  《南昌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在即。昨日,市交管部门发布《致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和驾驶人的一封信》,向广大市民告知相关事项,督促电动车车主尽快上牌,引导全民遵章行驶、文明出行。

  据悉,自9月1日起,根据《南昌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一律要登记上牌,不上牌将罚款30元。为方便市民上牌,交管部门在全市有条件的街道、社区设置84处上牌点,市民可就近办理上牌手续,登记上牌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不休。

  据交管部门介绍,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须提交以下材料:9月1日前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9月1日起90天内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9月1日后新买的应当从购车之日起30天内,申请办理登记。车主需准备身份证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明;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历证明;车辆出厂的合格证。如果销售发票或者合格证遗失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凭本人书面说明和单位、居(村)委会或者社区证明,个人说明材料需写清楚何时何地购买的电动车。9月1日以后,交管部门将依据规定,对电动车道路违法行为予以强力整治。

  自6月8日《条例》通过至今,南昌电动车新增上牌数超过2.35万辆;日均上牌数高达368辆,创下历史新高。截至目前,南昌已上牌电动车总数达42.3617万辆。市民可拨打相关交警大队咨询电话进行了解。

  记者手记:

  疏堵结合见证管理用心

  电动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它横冲直撞、任性超载、见缝就钻等乱象又饱受诟病。

  被称为“最严新规”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实施,届时电动车无牌上路,骑电动车打电话、不按道行驶等都将受罚。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从公告到实施,对电动车上路并非“一棍子”打死,而是采取了“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规范,如在全市设置84处上牌点,方便市民就近办理上牌。透过这种疏堵结合的方式,彰显管理者的用心,值得点赞。(曾鸣 戴伟 记者 钟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