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电子取证提升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水平

10.06.2015  11:56

  新华网江西频道6月10日电(赖星 黄作颖)职务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件陷入僵局,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被扣押的电脑硬盘、手机取证,寻找案件突破口,最终形成完整证据链,立案4件4人。修改后的刑诉法增设电子数据为证据法定种类后,江西检察机关以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为切入点,提升了职务犯罪侦查手段现代化水平。

  5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受贿,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立案侦查。一开始,李某拒不认罪,加之又缺乏其它相关证据,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办案人员立即启用电脑硬盘数据恢复、话单分析软件等新技术,对被扣押的李某电脑硬盘、手机取证。经研究被删除的10余份文档、1200余条通话记录和3000余条短信,侦查人员找到了案件突破口,一举查获了李某与行贿人之间关于账户流水账单、大额资金往来等证据,并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目前,已扩大至立案4件4人。

  “涉案的电脑、手机等信息存储介质,对我们来说,都是‘沉默的证人’,现在院里有了一批先进的电子取证设备,可谓是案件侦破的‘倚天剑’,今后我们办案就更有底、更自信了。”反贪局干警小黎说。

  修改后的刑诉法增设电子数据为证据法定种类后,渝水区检察院在今年年初购置了电脑硬盘数据、手机数据恢复设备和电脑取证一体机等一批电子取证设备。为让干警全面掌握电子取证技术,利用好大数据侦查模式,检察院专门组织全院30余名业务干警和技术人员前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培训,邀请采购的电子取证设备公司业务骨干前来授课。

  今年以来,通过电子取证手段,渝水区检察院成功辅助职务犯罪案件侦查5件7人,提升了案件侦查水平与效率。“在互联网+大背景下,我们全面树立‘信息引导侦查’理念,依靠科技强检、强侦,信息化建设驶入了‘快车道’,有力促进了自侦案件办理的转型升级。”渝水区检察院检察长华玉光有感而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