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与男友吵架 网吧呆一夜后去跳河

25.06.2015  19:58

  民警将刘某救下

  6月17日,广丰区芦林街道,因与男友发生了争吵,年仅17岁的刘某竟跑到丰溪河畔,想跳河。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7位民警赶到现场,成功将刘某救下。

  17日上午7时左右,广丰区公安局芦林派出所和永丰派出所先后接到110指挥中心电话,称在芦林街道丰溪河边,有一年轻女子欲跳河轻生。接到报案后,两个派出所共7位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看到轻生女子站在河边一个4米多高的土坡上,哭闹得很厉害。出警民警介绍,该女子打完一个电话后,径直向丰溪河方向走去,准备跳河。情况危急,一位民警站了出来,劝女子:“等一下!你这样不值得,自己想清楚!”经民警这么一劝,轻生女子停下脚步,愣了一会儿,随即瘫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随后,民警慢慢靠近劝说该女子。劝说时,民警了解到,女子姓刘,17岁,余江县人,与男友同住在广丰城区。16日晚,刘某因琐事与男友发生争吵,双方互不相让,刘某摔门而出,跑到网吧呆了一夜。17日早,情绪消沉的刘某来到丰溪河边,欲跳河轻生。经过劝说,民警将女子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