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高架坠入隧道又遭碾压身亡(图)

22.02.2014  12:45

死者的外套已经从死者身上剥离。

死者从高架圈中位置坠落隧道。

        昨天凌晨1点多,在南京市玄武区隧道,一名男子从隧道上方的高架坠下,坠落到隧道由东向西的隧道口。驾驶出租车行驶至隧道口的刘师傅紧急刹车才避免了一场交通事故。就在刘师傅下车查看这名男子的伤情时,从后方行驶来另一辆出租车,直接从坠落男子身上碾过。随后赶来的120救护人员当场宣布这名男子已经失去了心跳和呼吸。昨天下午,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市交警一大队获悉,这名碾压坠落男子的出租车司机已经找到,目前正在了解详情。 扬子晚报记者 季宇轩 文/摄

        一男子从10米高架上坠入隧道

        昨天凌晨1点多,扬子晚报记者接报赶到事发现场。事故现场位于南京市火车站附近的龙蟠路隧道。在隧道由西向东的出口处,记者看见一名男子躺在隧道出口处,前方地面上还有一摊血迹。此时,120救护人员已经宣布了该男子死亡,民警正在处理现场。

        出租车驾驶员刘师傅是第一目击者,他告诉记者,凌晨1点多,他驾车行驶到火车站门前的龙蟠路隧道由西向东出口处时,隧道口突然有一黑影“从天而降”。此时车速并不快,他立即刹车,并向左打了一把方向,好不容易让过了这个“黑影”。随后,刘师傅下车查看情况,来到“黑影”近前,刘师傅大吃一惊,原来,这个“黑影”居然是一名男子,刘师傅立即报警。记者看见,如刘师傅所说,这名男子是从隧道上面的高架桥“从天而降”,上下之间的落差超过10米。

        一出租车司机驾车从男子身上碾过

        就在刘师傅报警后原地等待时,从隧道口又驶来一辆出租车,说时迟那时快,还没等刘师傅反应过来,这辆出租车“嗖”一下就从这么坠落男子身上碾过。可是并未停车,并迅速离开。刘师傅称,当时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只看到这辆出租车的牌照是“9”开头,没有任何其他线索。另一名目击者李先生称,当时他走在隧道外侧的人行道上,听见“嘭”一声响后就立即赶到隧道口查看情况。“当时看见这名男子还能动。”李先生称,可是随即就和后面行驶来的一辆出租车相撞,接着人就不能动弹了。有市民称,在现场并未看到这辆车牌为“9”字开头的肇事出租车。不过李先生告诉记者,这辆“9”字开头的出租车底盘不对劲,往前开了一点又停了下来,随后司机下了车。“当时周围有市民讲这辆车子轧到人了,赶紧打电话报警。”李师傅称,“9”字开头的出租车司机在现场确实停留了一会,后来民警来到现场后,这名司机就不见了。

        交警:无逃逸现象,具体情况仍需调查

        昨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交警一大队了解到,死者秦某(化名),今年30多岁,身份信息尚在调查。那么,是否是这辆车牌为“9”字开头的出租车肇的事?一大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上午民警根据相关线索已经找到了这辆出租车的驾驶员,这名驾驶员上午已经来到交警部门配合调查,并不存在逃逸现象。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辆出租车是否被定性为肇事车辆目前尚需调查,但是对于每位驾驶员而言,行驶时遇到车辆有不正常的抖动都必须要停车并下车查看情况。那么,是否是因为这辆出租车的碾压导致秦某死亡?一名交管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还不好下结论,秦某尸体已经交由法医化验,经过调查才能查出具体致死原因。 (报料人:袁先生)

        南京类似事故

 

        通济门隧道:男子坠落卷入车轮下当场身亡

        时间:2013年7月4日深夜11:50

        事件:事发时,这名30岁男子突然从隧道东侧坠入隧道上坡处,上下落差接近7米,一辆出租车恰好驶至此处,司机避让不及将男子卷入车轮下。

        西安门隧道:小伙跳过隔离带跌下隧道被撞飞

        时间:2012年6月10日晚9点多钟

        事件:当时这名19岁的小伙,误以为隧道口的隔离花坛后面是平地,纵身跃过花坛后,跌下7米多深的隧道,而恰巧此时,隧道里开出来一辆轿车,小伙子被撞飞,伤势严重。

        疑问1:

        如果男子是摔死 出租车司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昨天下午,扬子晚报记者联系了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对方表示,如果最后交警通过尸检得出结论是秦某从高空落下导致死亡,那么从法律层面看,已经死亡的人是“物”,出租车司机从其身上碾压之前秦某已经死亡,就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疑问2:

        男子如果被轧死 出租车司机是否担责?

        对于这种情况,饶律师认为,这也需要分情况考虑。首先,事情的发生是否在出租车司机的掌控范围内,第一种情况是,这名男子从高空突然坠下,出租车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才从这名男子身上轧过。这种情况属于交通意外,司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另一种情况是,由于晚间车辆稀少,这名出租车司机速度过快或者疏于观察导致明明可以避开的最后没有避开。这种情况属于交通事故,警方经过调查后认定双方的交通责任,如果出租车司机的责任大于主要责任,那就形成了交通肇事罪,免不了刑事责任。

        针对第一种情况,饶律师称,虽然司机来不及反应,这也要看这名男子从高空坠落是过失还是自杀。如果这名男子不慎从上方的高架上坠下,那出租车司机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需要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这种情况出租车司机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出险理赔。如果这么男子最后证实属于自杀,那么出租车司机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饶律师强调,以上只是法律层面的探讨,实际情况还要看交警部门的调查结果。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