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男子借钱遭拒后怒刺对方 被拘役五个月

14.03.2014  10:41

    男子向对方借钱遭拒后引发纷争,一时怒起持随身携带的剪刀刺伤对方。3月13日,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结此案,以被告人万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个月。

    2013年9月16日凌晨3时许,万某因向被害人吴某借钱的事情与其发生争执,被他人拉开后相继离开。后万某和吴某、韩某在路上相遇并发生冲突,万某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将吴某左肩胛、腰部刺伤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吴某伤情为轻伤乙级。

    2013年10月10日凌晨2时许,吴某和韩某来到万某家中索要赔偿时引起争吵,韩某遂报警,公安民警赶到后将万某带回接受调查,万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来源:中国江西网 蒋金泉、罗陆海、记者朱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