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子因恋情被父亲干涉 放火烧其房获刑1年

02.11.2013  03:59

  而立之年找到心上人,老父亲却不满意,硬生拆散了二人,儿子一怒之下,火烧父亲的生活用房。当其自首后,公安机关发现,他曾醉驾撞车。

  近日,张某被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与危险驾驶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并处罚金。

  现年32岁的张某,家住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大专文化,无正当职业。他70岁的父亲经营小买卖,平时他帮父亲打点生意。但张某并未和父亲住在一起。

  去年,张某与一个女子建立了恋爱关系,两人发展到谈婚论嫁,张某把女友介绍给家人。但老父亲却看不上,老人硬生拆散了相爱的两人。

  2012年6月4日,因不满父亲的做法,张某一怒之下,拿一塑料壶汽油泼洒在父亲家中各处,并用打火机点燃。见大火迅速燃烧起来,且越烧越旺,张某心里害怕,忙打电话报警。消防部门与公安干警随即赶到现场,好在救援及时,房屋并未受到太大影响。张某如实供述了放火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此前,张某还曾在酒后,在街头与一辆吉普车追尾。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和放火罪。但张某的父亲放弃对损毁物品的赔偿请求,谅解了儿子一时冲动的做法,并请求法庭对其减轻处罚,加之其积极赔偿车主孙某的经济损失得以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