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朋友接亲 被礼花炸伤眼睛获赔3万元

15.01.2015  12:16

  汉南一男子帮好朋友去接亲,在新娘家门口放礼花时,其将眼睛炸伤,他将新郎官和烟花经销商何某告到法院,索赔8万元。昨从汉南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过调解,新郎官和烟花经销商共同赔偿3万元。

  去年“五一”是汉南居民周某结婚的大喜日子,李某应邀参加婚礼,并帮忙到洪湖新娘家去接亲,新娘上车后,按照程序,开始燃放礼花,10个礼花有9个升空,还有一个没响,李某走上前凑近细看,礼花却突然炸响,将李某的左眼炸伤,后经法医鉴定,眼睛未构成伤残,但前后医药费用了上万元。

  李某拎着礼花残骸找周某讨说法,周某说:“莫怪我,要怪怪这个礼花,不响的礼花为么事又响了,礼花质量有问题。”周某让李某找生产厂家,但厂家在湖南浏阳,李某又找到经销礼花的何某,何某也推到了厂家。这样,李某将新郎官周某和经销商何某一起告到了汉南区法院民二庭。

  另外,根据李某提供的礼花残骸,从生活常理上推断其存在产品质量瑕疵,销售厂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销商可先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