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找人担保赊购毒品遭拒 将其囚禁厕所内报复

07.11.2013  12:10

[ 导读 ]男子将被害人铐住在厕内,由王某伟及另外一人看守,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且没有提供食物,另外一人还持弹簧刀威胁被害人。

要他人担保借款是常有的事,但要他人担保购买毒品实属罕见,且不从就将他人非法拘禁。日前,男子王某伟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增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5月3日16时,被害人莫某辉带着阿水、王某伟,由阿水驾驶一辆小车,从增城市新塘镇沙埔去到博罗县福田镇购买毒品,阿水要求被害人莫某辉提供担保向卖家赊购毒品,遭到被害人拒绝。

5月4日下午至当晚,阿水用手铐将被害人铐住双手上车,共同将被害人带至惠州市罗浮山林场水库边,并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致其受伤,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后又将被害人带到王某伟租住处,由阿水将被害人铐住在厕内,由王某伟及另外一人看守,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且没有提供食物,另外一人还持弹簧刀威胁被害人。

5月6日8时许,被害人伺机报警后,民警到场将其解救,并抓获王某伟、唐某江。

法院认为,王某伟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王某伟有吸毒行为且为毒品而非法拘禁被害人,应酌情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王某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记者 刘晓星 实习生 凌娜 通讯员 增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