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晚上喝酒 次日肇事仍醉驾

19.12.2014  18:32

 

如今,不少驾驶人都绷紧了一根弦——酒后不开车。然而,许多人都不会想到,晚上酒喝得太多,第二天驾车仍可能是醉驾。家住寻乌县留车镇的陈某晚上喝了不少米酒,第二天开车上路,结果出了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交警一检测,他是醉酒驾驶!

事故发生在11月9日。这天早上,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后载陈某勋)从留车镇某村出发往寻乌县三标乡方向行驶。10时35分许,途经206国道寻乌县南桥镇汽车站三岔路口段左转弯时,与国道上由郑某驾驶由南桥镇珠村方向往广东方向行驶的鲁D牌照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造成陈某勋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陈某受轻微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后经交警部门检测,出事故时陈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214.7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怎么还是上午就醉酒驾驶了呢?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很纳闷,但在给陈某做笔录的时候得到了答案。

原来,陈某头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喝酒,“喝了半斤38度左右的米酒,当时也没觉得醉。”陈某说,“第二天起来,我觉得自己整个人很清醒,就骑着摩托车搭载同村朋友陈某勋去三标乡做工。在途经事发路段转弯时,看到了前方有辆直行的大货车,但是我判断在车子来之前我的摩托能通过,没想到真的撞上,还害了朋友。”

因为这次醉驾,陈某不但害了朋友性命,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陈某非常后悔:“都是因为自己麻痹大意,加上由于酒精的作用对当时情况失去判断力,才造成了那么严重的后果,朋友的性命也被自己害了!”目前,陈某已被寻乌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司机:酒后不开车,不仅包含饮酒当时,还应直至完全酒醒,不能仅凭自我感觉判断,否则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仍属醉酒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