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猝死后遗体被车拖行 赔偿之争牵出法律盲区

16.03.2015  12:37

    核心提示

    2月19日(正月初一),九江一名58岁的男子在上班途中突发疾病倒地不起,目击者发现其“没有了呼吸”,立即报警。在警方抵达现场之前,一辆汽车从其身上开过并将其拖行约1米。

    交警和法医赶到后,证实男子已经死亡。男子死亡是否和车子碾压有关?如系死亡后遭碾压,车主是否须承担赔偿责任?事情虽然最终以和解告终,但这起极端事件却牵扯出来一个法律界的争议——尸体是物体还是非物体,它的法律属性究竟为何?这不仅关系着死者家属权利的维护,更关系着与尸体相关的各行各业的规范。

  目击者指认事发现场

    上班途中男子猝死倒地

    江州镇虽说隶属于九江县,但因为是一个较大的江心洲,处在四面环水的长江中心,只需要乘坐不到10分钟的轮渡即可到达九江市区,所以镇上的人更愿意到九江市寻找一份合适的工作。58岁的王明,就倒在他家通往渡口的小路上,再没起来过。

    这天是2月19日,大年初一。虽说这时大多数人都已放假,但王明是九江市某超市的保安,这天仍要上班。

    清晨6时许,王明揣着近7000元钱离开了家。准备先去医院交钱给儿子治病,然后再去上班。这天很冷,王明戴着一顶帽子,身披棉袄,沿着一条小路开始往渡口走去。长期的劳累使得他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肾积水,所以药他总会随身带着。

    快到渡口时,王明突然倒在了路上,没有任何预兆。如果事情到此为止了本没有什么事,可一辆车打破了清晨的寂静,它从王明的身上开了过去。

    车辆拖行尸体 司机驾车离开现场

    早上7时许,江州镇村民王红正在洗漱,王明倒地地点离他家不远。在洗漱完走到2楼走廊时,王红下意识回头一看,发现有一个人躺倒在地。

    “这人好像已经没有呼吸了。”王红急忙跑过去查看,随即报了警,对方告诉他马上就到事发现场。

    可这时,一辆黑色的车沿着王明走的小路开向渡口,见状,守护在王明旁边的王红向其示警:“这里有个人啊,别开了!

    车还是开了过去,并将王明拖行了近1米的距离。

    “这里有个人你没看到啊!”王红大声质问正在开车的刘强,并将车拦停。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没看到。”这时,刘强已经将车开到了渡口的坝上,他的视角已无法看到事发现场。

    王红记得刘强当时的神情有些慌张,像是很匆忙的样子,“他急着赶去渡口坐船,没看到前方躺在地上的人,也没注意到我的大声提醒”。

    刘强是做生意的,生活条件还算可以,在递了一根烟给王红后,他就开车上了轮渡。“直到离开,他都完全没意识到自己从王明身上轧了过去。”一位目击者回忆说。

    望着渐渐远去的汽车,一名与刘强相识的现场目击者记下了车牌号码。不久,当地警方就赶到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