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快递包裹收取邮件货款 获刑八个月

26.11.2013  13:22

  男子陈辉盗窃“货到付款”快递包裹,得手后,将快递包裹,送到收货人那里,然后收取邮件货款。记者昨天从罗湖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辉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5月,无业游民陈辉因流连网吧花光了身上的钱。曾做过快递员的他,便萌生通过“盗取邮件”赚快钱的邪念。此后,他多次在罗湖区某大厦一楼停车区一带伺机作案,他发现负责该大厦邮件派送任务的快递员陈某,每次都把电动自行车和邮件包裹放在一旁,匆匆上楼送件。他趁陈某上楼之际,将其车上的到货付款的邮件包裹盗走。随后,他便冒充快递员将其中一件邮件按照地址送至罗湖区梨园路某档口,收取了780元的邮件货款。同样,他将其他两件邮件送至到货点,并顺利收取货款。陈某下楼后发现自己车上4件邮件包裹被盗后,便立即联系货主,并告知如果有人来送快递,则等他过来再给钱。当陈辉送到最后一件时,货主张小姐则推脱说要等一下再给钱,陈辉见货主起疑,便扔掉货物逃走。

  陈辉用上述方法多次作案,被盗邮件货款共计3963元。2013年7月1日,陈辉再次作案时被邮递员抓获,系列案件得以破获。(记者 王纳 通讯员 罗云)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