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 用他人身份作掩护

20.05.2015  13:06

  本报讯 王黎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龚少春报道:50岁的刘某某曾因盗窃入狱。2010年出狱后不思悔改,多次潜入农村空置房入室盗窃现金、金银首饰、古钱币等贵重物品。南昌县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和数日的蹲守,近日成功将其抓获,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20余起,涉案价值达50余万元。

  农村空置房屋频遭窃

  2010年6月至2013年3月,南昌县泾口乡、武阳镇等地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并且被盗的都是在外务工人员的空置住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自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窃等侵财犯罪、促进“两提升”专项行动以来,南昌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2010年因盗窃被刑满释放的刘某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但办案民警却没有发现有关刘某某的活动轨迹。

  冒用他人身份隐藏行踪

  在经过大量的分析研判工作后,专案组民警发现另一个叫赵某某的人的活动轨迹竟然与发案情况吻合。专案组民警立即找到赵某某调查询问。

  原来,赵某某家在2012年9月遭遇盗窃,当时被盗的除了财物外,还有赵某某的二代身份证也同时被盗,且赵某某一直在外务工,没有作案时间。

  由此,办案民警推测判断,刘某某很有可能一直在冒用赵某某的身份信息。

  5月4日,民警发现刘某某再次使用赵某某的身份在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太子殿一家网吧上网,立即赶赴网吧将刘某某抓获,随后在其租住房内缴获作案工具和部分赃物。

  以偷为生的“黑色人生

  据刘某某交代,他曾因盗窃被判刑入狱,2010年6月出狱后,其在南昌县、进贤县以及宜春市的农村地区专挑空置房作案,疯狂盗窃现金、金银首饰、古钱币等贵重物品,走到哪偷到哪。具体作案次数他自己都已记不清楚,现已查实的就有20余起。而盗窃所得他几乎全部在赌场上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深挖和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