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谋财潜入前女友家行窃 领刑8个月

06.12.2013  17:38

  一男子为谋财,竟打起了前女友的主意。他潜入前女友家中,窃得对方现任男友手机、现金及汽车钥匙,随后又在失主汽车内窃得一块手表。经失主报案,该男子很快落网。日前,该男子已被北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8月4日2时许,19岁的湖北省男青年李某来到本市北辰区一住宅小区,采取翻窗入室的方法进入前女友姜某家中,窃得姜某现任男友余某的一部iPhone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700余元)、现金2300余元及起亚牌轿车钥匙一把。后李某来到该小区外余某轿车的停放处,使用窃得的汽车钥匙打开车门,盗窃余某放置于车内的天梭手表一块(经鉴定价值5000余元)。得手后,李某将汽车钥匙弃于车内,逃离现场。当月15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盗物品已全部发还被害人。后李某家属赔偿失主2.2万元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由此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判处,作出上述一审判决。(记者孙启明 实习生潘一维 通讯员刘志敏)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