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金龟”钓“大鱼” 6男子跨省诈骗数十起

22.12.2014  11:12

  核心提示

  近几年来,修水县境内偏远山区陆续发生多起诈骗案。嫌疑人诈骗手法如出一辙,他们先是“忽悠”受害人挖出“金龟”,再以变卖“文物”共同赚钱等名目,给受害人灌下一剂“迷魂汤”。

  最终,修水警方在蛛丝马迹中发现了主犯的踪迹,继而一举抓获团伙6名成员。经审,这个以伍某为首的诈骗团伙,流窜至全国多省作案,诈骗金额达50余万元。

  “临时工”挖“金龟”被骗两万元

  2010年11月10日,修水县体育馆附近,迎面而来的3位男子拦住了陈某的去路。

  “老人家,你知道附近哪里有做事的小工?”为首的男子向陈某问道。他随即解释他们需要在新建县雇佣一批临时工,待遇优厚。

  陈某动心了,当场“应聘”,随即便被男子“录取”。男子指着体育馆对面的小山包说,“我看就建在这里比较合适”。

  陈某跟随3名男子来到小山包处,其中一名男子拿着带来的锄头,吩咐陈某按照指定的位置,开工干活。就在这时,一名男子拿出“金属探测仪”在挖开的土地周边作业,突然,机器设备发出“滴滴”的声音,“地下肯定有金属类的东西,你继续挖。

  按照男子的指令,陈某最终在土层中挖到一只“金龟”。为首男子当即打电话给“专家”,按照对方的估价,这只“金龟”价值几十万元。男子向陈某解释,由于“金龟”属于文物,需要上交给国家相关单位,他建议在场人员凑钱购买等量黄金上交相关部门,再由4人将“金龟”私下变卖,所得的钱4人平分。

  天降馅饼,陈某被突如其来的财富打动了,他匆匆返回家中,将2万元积蓄交到3名男子的手中。可是,直到陈某等到望眼欲穿,他依旧没有等来这笔“分成费”。

  近几年来,在修水县境内偏远山区,陆续发生多起挖金龟诈骗案,嫌疑人诈骗手法如出一辙。

  团伙主犯浮出水面

  为了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给受骗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修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介入其中,开始了全力侦查。

  “类似案件在本地高发,呈现出了流窜性、无规律性、涉案金额大、时间跨度大等特点,给我们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经过对相关案件的梳理和串并,民警在其中一起诈骗案现场提取到生物检材,最终成功锁定一名嫌疑人伍某,并将其网上追逃。

  今年7月31日,修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获悉,嫌疑人躲藏在湖南娄底市,随即与当地警方进行联系。由于伍某居无定所,抓捕行动遇到了瓶颈。近日,该局刑侦大队专门派出追捕小组,联合湖南双峰警方,在娄底市某建筑公司家属楼内将伍某抓获。

  经审讯,修水警方顺藤摸瓜,进而抓获该案同案犯唐某、刘某等5人。

  多省流窜诈骗5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伍某1983年出生,以诈骗为生,他正是该团伙的主犯。该团伙成员均无正当职业,他们时分时合,一般外出作案时,由三人组合为一队,采取一人诈骗、一人当“托儿”、一人开车等分工方式,随机挑选受骗对象作案。据办案民警介绍,作案团伙成员均来自湖南,他们廉价购买了“金龟”后,事先踩点填埋,再让受害人挖出进行诈骗。而嫌疑人的诈骗所得,全部用于吃喝、赌博等花费中。

  经审,嫌疑人伍某等人交代,该团伙在2010年11月诈骗陈某2万元,同时,嫌疑人还供述其先后在湖南、湖北、安徽、重庆、四川等地以同样的方式跨省诈骗数十起,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伍某等6名嫌疑人已被修水警方刑拘。

  ◎文/王胜根 熊智华 新法制报记者王旭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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