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命丧“窨井”,是天灾更是人祸

14.04.2015  12:10

  今天11点30分,经过42小时的紧张搜救,前天下午坠入窨井的郑州7岁男孩在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被找到。(4月13日 中国日报网)

  3月22日,同样的悲剧发生在同一座城市棉纺路与桐柏路口,一名7岁男孩坠入热力井,消防官兵营救5个多小时,未能挽回孩子的生命……。半个月不到,郑州连发两起无盖窨井吞噬孩童事件,难怪“井盖”时下成了热门词,仅新浪微博里,搜索“井盖”的微博就达258万条。人们在担心:这遍布城市的井盖就像一枚枚随时爆炸的地雷,市民的安全感何在?

  要我说:“井盖”这枚“地雷”夺命,与其说是天灾,倒不如说是人祸,在每一起“夺命井盖”的背后,都不难找出制度之祸,管理之祸……。也可以说“夺命井盖”这枚地雷是人为被埋上的。单从郑州这起夺去7岁男孩性命的“窨井”事件来看:事发未盖盖,只铺了防尘用的白布。由此,笔者想起不久前厦门一起“井盖夺命”事件教训:周围灯光很暗;井盖丢失无人问津,且旁边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包括“夺命井盖”在内的市区20万个窨井都没有安装防坠网……,这些,成了“夺命井盖”这枚地雷里的炸药,一触即发。

  总之,“夺命井盖”这枚地雷之所以处处爆炸,绝大多数是管理者之责。如果他们按照国标安装,让井盖牢不可破;如果给每个井盖装上防坠网,让防坠措施实一些;如果井盖巡查制度执行有力,随丢随补、随坏随修的行动快—些;如果建立了井盖管理责任制,问责工作严一些……,这不就等同剪断了“夺命井盖”这枚地雷的引信,地雷还能引爆吗?

  但愿郑州这两起夺人性命的“井盖”事件再次警醒大家:排除“夺命井盖”这枚地雷,一刻也不能等!任何轻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管理者,不仅会受到良心和道义的拷问,同时也会受到党纪、政纪还有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