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男子签遗体捐赠书 系上饶县首位捐赠者
新华网江西频道4月24日电(王涛 姚火林)4月20日,上饶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来到五府山镇,与该镇横山头村高位瘫痪青年肖帮发签订了江西省遗体捐赠志愿书,肖帮发成为上饶县首例遗体无偿捐赠者。
遗体捐献体现大爱人格
4月22日,记者与上饶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五府山。出生于1984年的肖帮发本是一名货车司机,离异,有一女一儿。2014年7月24日,肖帮发不慎从四楼坠落,导致胸部以下高位瘫痪。而他母亲右手残疾,全家没有经济来源,家中全靠亲戚接济以及爱心人士的捐赠。
当天上午,记者在五府山镇一临时出租房内见到了瘫痪卧床的肖帮发,母亲正在为其擦拭身体。上饶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肖帮发颁发了编号为“001”的荣誉证书。记者看到,在志愿捐献者基本情况登记表一栏,肖帮发捐赠遗体、器官和组织。其中器官组织包括肾脏、肝脏、眼角膜。
“坠楼后,感觉身体越来越差,快不行了。我目前最担心的是两个孩子,希望走之后能为孩子为社会留点什么,告诉他们父亲还有用,还‘活着’。” 在提及为何捐赠遗体时,肖帮发告诉记者,“以前在外工作,对遗体捐赠多少有点了解,遗体捐献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是有利于社会的事,因此决定去世后将遗体捐赠。”
瘫痪青年捐献遗体成上饶县首例
对于儿子捐赠遗体,肖帮发的母亲尽管心里不愿意,但是看到儿子对此事态度非常坚决,也只得给予支持。
由于受传统观念束缚,目前遗体捐赠数量增长缓慢。上饶县红十字会会长郑晓斌告诉记者:“人体器官捐献是拯救他人生命的高尚行为,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崇高体现。肖帮发签订遗体捐赠书不仅是上饶县红会成立以来的第一例,更是人们传统观念有所转变的体现。”
据了解,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遗体捐献,它是高尚人格的体现,是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
目前,我市各地红十字会均可接受有遗体捐赠意向者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