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白马庙广场疫期未营业照收管理费

23.04.2020  09:22

    近日,南昌市民张强(化名)向记者反映,他在南昌胜利路步行街白马庙旅游美食广场经营一家店铺,受疫情影响,今年一季度店铺无法正常营业,却要照交商场的运营管理服务费。张强认为,商场没有营业,自己的店铺运营管理服务费应该减免。■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刘星、实习生李孟玲/文

        租户:商场没营业照收运营管理费

        据了解,商场要求商家缴纳停业期间1月21日至3月27日的运营管理服务费,并直接把张强一月份的营业额充当运营管理服务费。张强多次与商场负责人王先生沟通,希望适当减少运营管理服务费,但王先生以“商场是零租金联营模式并且有人值班”为由,不同意减免。

        张强说,他在2019年入驻白马庙旅游美食广场,按照合同交付了3万元押金和今年第一季度运营管理服务费共4410元,管理合同中注明运营服务管理费包含公共设施维修、维护费、电梯专项费用等费用。受疫情影响,商场无法正常营业,但商场却要求商家缴纳停业期间1月21日至3月27日的运营管理服务费。

        “商场这两个月时间没开业,哪来的空调费、垃圾清理费和大厅公摊电费等费用?就算商场有人值班,那也不能按全部收取,运营管理服务费本来就是由多个部分组成的。”张强说。

        商场:收运营管理费方可维持运营

        记者采访到商场负责人王先生,他向记者表示,疫情期间商场一直有人值班,不会减免运营管理费。

        “我们是零租金联营模式,收取运营管理服务费是为了维持商场的基本运作,包括空调水电费用和管理人员的工资。虽然店铺商家在疫情期间没有开店,但是他们的所有物品都在商场里,我们有专门人员维护保管,每天都有人在现场值班,这也属于服务项目。”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是私营企业,本来就是采取零租金联营模式,“如果商家还纠结运营管理费的话,就有点过分”。

        律师:商场未营业应适当减免收费

        针对此事,江西策源律师事务所吴元锋律师表示,从法理上讲,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政府要求商场暂停营业,停业期间,商场内部管理的成本支出风险及损失由商场自担。疫情期间商场没有运营,就算存在运营管理,商场的工作量也比平时要小很多,运管费应当是要适当减免的。

        记者注意到,我省曾出台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和未能及时充分复工的工业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目前,针对运营管理服务费,江西相关部门尚未有相关具体指导意见出台。对此,有专业人士建议,商场可与租户协商,对运营服务管理费进行适当减免,同时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落实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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