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元资金奖励两化融合示范项目

18.03.2016  10:46

  3月16日,从省工信委获悉:今年起,我省设立两化融合示范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和支持企业、园区推进两化融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每个示范企业项目最多可获100万元奖励资金,每个示范园区项目最多可获200万元奖励资金。

  我省两化融合示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已被评选为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两化融合示范工业园区进行支持。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示范企业实现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企业管理、上下游企业业务协同、传统工业产品和生产装备智能化等方面的信息技术改造项目,同时项目应是新建或在建项目,并能确保在本年度12月底前完成;支持示范工业园区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开展的智慧园区、产业集群业务协同、技术创新、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信息技术应用项目。奖励额度一般为项目总投资的30%,每个示范企业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每个示范工业园区项目的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已获得中央财政同性质专项资金支持或省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两化融合示范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