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抚普法办字〔2014〕7号
关于做好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动员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普法办,市高新区普法办,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由省普法办、新法制报社主办的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自2011年启动以来,围绕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宣传内容及一些重要节点所涉及的专业法律法规开展知识竞赛,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良好平台。为更高效有序组织我市“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系列竞赛活动,现就竞赛活动及动员组织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竞赛内容和形式
竞赛内容: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宣传内容及一些重要节点所涉及的专业法律法规。
竞赛形式:每月为一个竞赛周期,每年进行一次总评。采取网上法律知识学习与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相结合、公共法律知识竞赛与专业法律知识竞赛相结合、月度竞赛与年度总评相结合、个人参赛与集体组织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月确定若干公共法律知识或一部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设计若干道单项选择题供网民上网学习和竞答。
二、组织参赛方法和奖项设置
参赛人员登录江西普法网(http://www.jxpf.com/)、江西法制网(http://www.jxlaw.com.cn/)或抚州普法网(http://www.jxfzpf.gov.cn/),进入竞赛网页,录入个人相关资料后,在线答题并提交答案,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并进行排名。同一参赛人员可多次参赛,排名以其最好成绩为准。
竞赛结束后,主办方根据网上答题情况,通过公证抽奖等方式,确定、公布获奖个人名单;同时,根据单位动员和组织参赛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奖名单。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活动,精心宣传组织。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的有效举措,对促进公民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法律素质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广泛动员、认真组织。要精心组织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在门户网站建立“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链接,要利用电视台、LED显示屏、门户网站及单位公告栏等及时发布竞赛信息, 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竞赛活动情况,增强影响力。
2.正确填写信息,彰显组织成效。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以月赛为周期,网站分“单位、乡镇、县区、设区市”四类对参赛对象进行实时动态比赛统计和排行。为体现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成效,各地各部门单位在组织人员填写参赛注册信息时,注意“报名通道”有“个人区”和“单位区”两个区域,各地各部门单位应在“单位区”注册和登陆,“单位名称”统一填写本部门单位名称,并将“所属区域”设置成“江西省抚州市XX县区”。
3.注重活动实效,及时反馈信息。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将组织“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作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该平台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要注重活动实效,并及时向市普法办反馈竞赛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各地各部门单位在门户网站建立“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链接截图请于3月30日前发电子版至市普法办;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组织“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每月情况汇总表请于次月10日发电子邮件报送至市普法办。市普法办将各县区组织开展情况纳入《2014年抚州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实施意见》科室“常规工作”考评项目中予以考评。各部门单位组织情况纳入“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中考评。
联系人:吴云瑛,联系电话:82227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县(区)组织“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每月情况汇总表
2. 市直部门单位组织“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每月情况汇总表
抚州市普法办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县(区)组织“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
每月情况汇总表
填报县区: 统计赛季: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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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每月赛季情况请于次月10日前发电子版至市普法办,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也可加入QQ群:226010166在线提交。
附件2:
市直部门单位组织“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
竞赛每月情况汇总表
部门单位: 统计赛季: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每月赛季情况请于次月10日前发电子版至市普法办,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也可加入QQ群:226010166在线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