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报:让用水权回归百姓 ——江西桑家堰灌区用水户协会惠民侧记

08.07.2014  16:39

      □本报特约通讯员:黄韬    饶奇磊  

      在江西省德安县桑家堰灌区,放眼望去,一条条新修的“动脉”渠道伸入田间,新建的U型涵管穿越农田,站在渠道间,桑家堰灌区用水户协会会长邓安友告诉笔者:“在用水户协会的统一管理下,渠道渗水、淤泥等原因解决了,以往一个星期才能引流到田里的水,现在只需一二天了”。

      2003年10年15日,江西省德安县第一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大溪畈桑家堰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挂牌成立,并推行“一把锄头管水”的管理模式,十多年来成效如何,记者进行了探访。

      大溪畈桑家堰灌区位于德安县西北部,是一个典型的山区村,以种植棉花和水稻为主,大溪畈村和省内其他山区农村一样,通过修筑堰坝抬高水位,再修渠引水灌溉。灌区水源工程主要由“桑家堰”和“马堰”以及一座提灌站共同组成,灌溉面积507亩,涉及陈家湾、老屋邓、坳上刘、坳上代、桑家共五个村民小组。

      过去,桑家堰灌区水利设施损坏严重。桑家堰基础被洪水冲空,堰体裂缝,部分倒塌,堰坝漏水,无人问津。村民为放水灌溉农田守夜抢水争水,经常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

      为此,大溪畈村提出兴建“万米富民渠”的规划和设想,通过向上级争一点、帮扶单位给一点、群众投一点等形式,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共投入11万多元资金,修通硬化渠道2096米。在修渠过程中,遭遇经费分摊、资金筹集和工程后续管理等问题,于是,农民用水户协会应运而生。

      协会参与灌溉建设与管理之中,在小农水工程管理、灌溉用水管理、农业水费收缴、用水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多年实践证明,为农户为主体、自愿联合的农民用水户协会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载体。

      桑家堰灌区用水户协会成立十来年,灌区规划建设有了一个崭新的变化,原因就是用水户协会真正让农民参与进来,当家作主。协会不仅把全村的水利规划做得规范实用,而且每年按规划安排的项目量力实施,农民自身利益也得到保障。

      用水户协会建立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运行管理特点概括起来就是“四个一”模式,即:项目建设一定公示,工程建设群众一定参与,抗旱放水坚持一把锄头,年终水费一定征收到位。

      用水户协会每年年初就开会讨论下半年的建设计划,将建设内容和主要工程量向农民公示,开工后协会成员全程监督,在用水坚持“上游照顾下游,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实行严格的轮灌制度,执行“一把锄头”放水的规定,具体由担任主任委员的组长在其他四位委员的监督下执行;每轮灌溉前,由管委会根据农作物需水情况制定本轮灌溉用水计划,包括轮灌次序和各组用水量;灌溉用水量按时间进行计算,由全体管委员成员到场共同见证,并当场作好记录予以确认。每年年底都会召开一次用水户代表大会,公布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后收取水费,有力的保障了运行管理经费。

      水渠的修建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但如何管好水,使其长期发挥效益呢?用水户协会成立以后,按每亩10元标准向村民收取水费,用于工程运行管理开支,大溪畈村因地制宜地设计、安排了许多合理的制度和办法,农民用水户协会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发挥群众力量,各方筹资,将一条条破损淤塞的渠道,改造成水畅通、民欢笑的幸福之渠。

      “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小农水工程施工和管理、农田用水灌溉和清淤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德安县水利局张吉民局长介绍,通过协会,充分调动起农民“自己事自己办、自己工程自己管”的积极性,把建成后的小型水利工程交由协会管理。实现了政府满意、群众满意的双赢。“用水户真正成了用水管水的主人农村用水决策权、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真正回归到农民”。